有民眾詢問,從事網路拍賣行業,如果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,該房屋原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會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嗎?行政院會6日拍板「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」,針對政府祭出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修法,且非自住稅率最高達4.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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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課稅 房屋稅、囤房稅
網拍使用的工作室稅率?
從事網路拍賣行業,如果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,該房屋原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會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嗎?
網拍行業實際營業活動均於網站平台完成,且房屋必須以供住家使用為前提,則該房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部分空間堆放貨物或供辦公室使用等情形,則該部分面積不屬於住家用課徵範圍,應與實體店面一樣,依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且依稅法規定,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。
看看財政部怎麼回應
囤房稅?專家這樣說
政府若將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的「戶數」來下重手,對於不是出於購買、並沒有囤房動機者,一定會傷及無辜。
因都更危老或其他合建分回、債權人承受擔保品、起造人生產等情形,只因為「戶數」因而增加,就毫無例外的課徵囤房稅懲罰,這就是亂課。
政府如以囤房為由,全國一致逕為調漲房屋稅率,對於稅基高的縣市,將造成嚴重的「稅災」,城市建設也會在重稅之下難以進行,重稅也變成民生沈重負擔,全民集體受害。
「起造人」是投入勞力資本、配合政府都更危老政策,生產新屋的供應者,蓋出來的新屋是生產、製造出來的「待售商品」,竟列為等同投資客購屋囤積居奇的囤房稅課徵對象,在市場房屋已經難賣的困境下,全國建商以及從業員工,強烈質疑政府政策,強調「建商是生產者、不是炒房客」,為什麼要把建商也當成炒房客?
最高稅率4.8%
整體而言,調整稅率恐影響最大的,恐怕還是建商,尤其手上長期有餘屋的建商,可能造成持有成本升高,獲利遭壓縮,苦日子怕不遠;另外,租金也恐應聲上漲,將傷害租屋客。
最高稅率從3.6%變成4.8%之外,另外一個重點是財政部將採全國歸戶,也意味著現行有心人藉由縣市稅率不同,沒有全國歸戶達到節稅目的之作法將明顯減少,影響除了多戶持有者,也包括手上有長期庫存的建商,且新屋影響比舊屋明顯。
多屋族常有出租狀況,該修法是否轉嫁調漲租金也會是值得注意之處。
政府課徵囤房稅後,外界誤以為加重稅負會讓囤房族出脫手上房屋,但實際上屋主會將稅負成本轉嫁至租金、進而推升房租,導致租金走高。
以大安區30年老公寓為例,可能本來要繳的自用房屋稅率為1.2%的話,假設一年大約1萬元的房屋稅,即便囤屋,變成4.8%,那一年的房屋稅也不過4萬元,但若轉嫁給租客,就是一筆不小的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