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房屋持有成本
在台灣,房屋的持有成本可以包含持有稅賦及其他支出。各種支出的計算標準也可能因人、地,稍微有些微差異。只是很多人認為,這些成本加起來不到國外房屋持有成本的 10% ,才會造成投資客有恃無恐,不停囤房,炒高房價。
1. 什麼是囤房稅?怎麼計算的?
囤房稅又稱為《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》,屬於住家但非供自住的房屋,依照民眾持有戶數的不同,分級加重課稅。房產越多,稅負越重,稱為「囤房稅」。
計算方式就是以持有的房屋現下擁有的價值,再以不同持有目的或數量,有不同課稅稅率,兩者相乘便可得出今年度該繳交的房屋稅。
房屋稅應納稅額=房屋現值(稅基)X 稅率
2. 台灣囤房的情況嚴重嗎?
內政部2020年5月的最新統計,持4戶以上房屋稅籍者僅有47萬間,佔4.52%。持有1戶佔800萬間75.67%、持有2戶者佔165萬間15.65%、持有3戶者佔44萬間4.17%。
該資料未將住宅與其他房屋類別(如事務所、工廠)拆分,以及沒有區分住宅多人持分狀況產生重複計算,仍未能真實反映住宅持有集中狀況。應當將財政部全國家戶總歸戶住宅持有資料與內政部低度使用(用電)住宅資料進行勾稽,據此分析台灣有多少空餘屋。
3. 現在的囤房稅在全台各地施行狀況如何?
囤房稅是地方稅,針對囤房稅率是多少,各地方政府可以依照財政部授權的法定稅率的範圍內,自己制定徵收率。
目前非自住的房屋稅率為1.5%至3.6%,採差別和累進稅率兩種,照理說應該是囤愈多課愈重。不過僅有台北市、連江縣、宜蘭縣、桃園縣、新竹縣囤房稅高於1.5%。多數縣市包括新北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與高雄市,持有3戶後,無論還要多囤幾戶,稅率都維持1.5%。也失去了囤房稅的主要意義。
依財政部公告,目前台北市、宜蘭縣課到最高3.6%;台北市是全台房價最高的地方,全國持有戶數在2戶以下,每戶課徵2.4%;3戶以上則課最高稅率3.6%。建商待銷售的房屋也算在內被課以重稅。
4. 財政部說重點是稅基是什麼意思?
決定房屋稅負輕重與否的,除了中央負責訂定的稅率,還有地方政府負責評定的稅基。房屋稅基指的是公告房屋現值,是房屋構造標準單價(造價)、折舊率、街路等級調整率(路段率,由官方認定該路段繁不繁榮)與面積相乘得出;不過房屋評定價格仰賴行政機制,而台灣各地房價都逐年上漲,但是很多地方卻完全沒有調整公告房屋現值和土地價格,和實際的市場成交價有著巨大落差。
5. 除了稅基,財政部認為徵收囤房稅還有哪些問題?
找出每位市民有多少非自住房屋,將讓地方政府的稽徵成本增加。房屋稅為按月視使用情形計徵,稽徵機關每月都要逐屋核定1次,再根據房屋持有人,進行縣市或全國歸戶。民眾持有的非自住房屋情形,隨著房屋買賣,每月情形可能都不同,將產生龐大稽徵成本,甚至衍生稅該由哪個縣市徵收的問題。
要透過歸戶資料,先推定空屋、再讓屋主自己主張不是空屋,例如出示居住或出租證明、或表示其旅居國外或住院等,這樣就可以大幅減少行政成本。
財政部對於什麼叫囤房的定義也還沒能給出明確答案,財政部認為,不是所有非自住房屋的使用都是為了囤房,如以 BOT 辦理的大學宿舍,或因繼承僅持有部分房產,這些都並不該成為政策打擊的囤房對象,恐怕會傷及無辜。
6. 為什麼政府說再提高囤房稅會轉嫁租金?
租屋制度易助長房東囤屋現象。租稅轉嫁取決於交易雙方強/弱勢,韓國由於住宅供不應求,其租稅提升即易後轉(Back Shifting)給房客與下一個買家,削減其政策效果;但台灣處於人口逐步減少,空屋卻過多的狀態,房產需求結構。
台灣租屋市場的問題是多數房東不願意報稅,租屋完全是檯面下的黑市行為,如果可以做好相關配套,租金不會因此上漲。
Q7. 財政部推出房地合一稅了,為什麼還要囤房稅?
目前政府推出許多打炒房的相關政策,例如從去年12月開始,從銀行端強化房屋貸款的申請限制,讓房貸條件難度增加,取得購屋資金的門檻提高。房地合一稅率調整則是主要是針對房屋短期交易,讓靠著買賣房子的人短時間脫手的成本增加。
倡議囤房稅的人認為,處理短期交易之外,針對買了房子不買賣也不住,裡等房價上漲的人下手,避免房子集中在少數人手上,透過囤房稅可以提高房屋持有成本,迫使這些人將房子釋出或是出租。
8. 倡議囤房稅的人提出什麼建議?
包括OURS專業都市改革組織、巢運、時代力量等在野黨,都認為囤房稅雖然並非打炒房、居住正義唯一解,但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手段之一。
政府應先從掌握資訊開始,釐清台灣囤房、空屋的情況到底有多嚴重,囤房稅政府光是連全台有多少非自住的空屋都難以計算清楚。
綜觀各政黨包括國民黨、時代力量、民眾黨均對囤房稅提出的版本(國民黨版本的囤房稅最高為5%、民眾黨為4.8%,時代力量為6%),其他相關配套包括出租時稅率減半,但房東需要登記、納管,期望改善租屋黑市;增加空店稅,期望增加店面供給;針對建商適用囤房稅,給予緩衝期1年鼓勵釋放空屋、餘屋進入市場;房屋標準價格評定(房屋稅稅基)公佈時間由每3年1次降為每2年1次等。
9. 不推囤房稅,那空屋稅可行性如何?
空屋稅是指將空著的房子、低利用度的房子額外加稅,但台灣目前沒有空屋稅的相關法源,僅為台北市在房屋稅稅率表,有個明定針對建商(起造人)及一般民眾的空置房屋稅率叫空置房屋稅。
主張空屋稅不僅認屋不認人、免去全國歸戶的行政成本,還能限定房產供需失衡的地方開徵、因地制宜,更能促使房東把出租事實申報、讓租屋黑市透明化。
釐清空置原因,例如就學、就業、就醫、依親、出國等原因而無人居住之房屋,偏鄉生活機能差、老舊不堪使用之房屋,其出售及出租均缺乏市場需求。